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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解放軍現有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等四個軍種,軍事航天部隊、網絡空間部隊、信息支援部隊、聯勤保障部隊等四個獨立兵種。
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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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96式主戰坦克
解放軍建立於1927年8月1日,建立之初僅由陸軍組成。陸軍長期以步兵為主,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有了少量的騎兵、炮兵、工程兵和通信兵,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建立了坦克兵和防化兵。20世紀50年代,成立了炮兵、裝甲兵、工程兵和防化兵等兵種領導機關。80年代以來,陸軍結構發生重大變化,增設了陸軍航空兵、電子對抗兵等兵種,並於1985年組建陸軍集團軍。經過多年建設,陸軍已經由單一兵種發展成為諸兵種合成的現代陸軍,先進的武器裝備成批量地在部隊列裝,成為既能獨立遂行作戰任務又能與海軍、空軍、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實施聯合作戰的強大軍種。現在中國陸軍集團軍由地面突擊力量、火力打擊力量、作戰保障力量和後勤技術保障力量等四個部分構成,有數十個專業兵種,涵蓋一百多種專業。其中裝甲兵列裝了可以在行進中進行射擊的新型主戰坦克。
陸軍是主要在陸地進行作戰的軍種,由步兵、裝甲兵、炮兵、陸軍防空兵、陸軍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種和各種專業勤務部隊組成[47],現役員額在100萬人以下[48][註 15],規模世界第一。
直-10武裝直升機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領導機構於2015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李作成為首任陸軍司令員,取代了原先由四總部代行指揮管理的架構[49]。陸軍部隊包括機動作戰部隊、邊海防部隊、警衛警備部隊和預備役部隊等,主要實行戰區陸軍、集團軍、旅、營、連、排、班體制。集團軍由旅編成,隸屬於戰區陸軍,為基本戰役軍團。旅由營編成,通常隸屬於集團軍,為戰術兵團(邊海防旅則直屬於戰區陸軍)。營由連編成,通常隸屬於旅,為高級戰術分隊。連由排編成,隸屬於營,為基本戰術分隊。陸軍機動作戰部隊包括13個集團軍。
陸軍領導機構還直接領導、管理新疆軍區、西藏軍區和北京衛戍區等三個戰略地位特殊、配屬作戰部隊的省級軍區(衛戍區)[50]。
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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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節尚無參考來源,內容或許無法查證。 (2019年9月2日)
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
更多資訊: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艦艇列表
055型導彈驅逐艦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成立於1949年4月23日,由潛艇部隊、水面艦艇部隊、海軍航空兵、海軍陸戰隊、海軍岸防部隊等兵種及專業部(分)隊組成,共29萬餘人,艦艇500餘艘,飛機700餘架,包括3艘航空母艦(2艘已服役)、5艘兩棲攻擊艦(3艘已服役)、8艘船塢登陸艦(8艘已服役)、69艘驅逐艦(51艘已服役)、105艘護衛艦(101艘已服役)、78艘潛艇。
海軍下轄北部戰區海軍、東部戰區海軍、南部戰區海軍三個戰區海軍。戰區海軍下轄基地、水警區、水面艦艇支(大)隊、潛艇支隊、航空兵部隊、陸戰隊、岸防部隊等。潛艇部隊編有常規動力潛艇部隊和核動力潛艇部隊,具有在水下進行反艦、反潛、對陸攻擊和水雷戰等作戰能力以及一定的核反擊能力。擔負戰略核反擊任務的核動力潛艇部隊,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水面艦艇部隊編有戰鬥艦艇部隊和勤務艦艇部隊,具有在海上進行反艦、反潛、防空、登陸、對陸攻擊和水雷戰等作戰能力。海軍航空兵編有艦載航空兵、轟炸航空兵、殲擊轟炸航空兵、殲擊航空兵、反潛航空兵、預警航空兵等部隊和偵察、警戒、電子對抗、運輸、救護、空中加油等作戰保障部(分)隊,具有在空中進行偵察、警戒、預警、反艦、反潛、防空、對陸攻擊和水雷戰等作戰能力,其編制序列為:戰區海軍航空兵、航空兵師(旅)、航空兵團。海軍陸戰隊編有陸戰步兵、裝甲兵、炮兵、工程兵、艦載直升機航空兵、偵察兵、防化兵、通信兵等部(分)隊,是實施兩棲作戰的快速突擊力量。海軍岸防部隊編有岸艦導彈部隊、高射炮兵和海岸炮兵等,具有海岸防禦等作戰能力。
海軍只負責建設管理,作戰指揮則由戰區負責。海軍由海軍機關、戰區海軍、試驗訓練基地、院校、研究院等構成。北部戰區海軍機關位於山東青島,東部戰區海軍機關位於浙江寧波,南部戰區海軍機關位於廣東湛江。海軍編有多所院校。
海軍潛艇部隊裝備戰略導彈核潛艇、攻擊核潛艇和常規動力潛艇,編有潛艇基地、潛艇支隊。水面艦艇部隊主要裝備航空母艦、驅逐艦、護衛艦、登陸艦、導彈艇、掃雷艦和勤務艦艇等,編有驅逐艦、護衛艦、登陸艦、作戰支援艦支隊和水警區。航空兵部隊主要裝備艦載戰鬥機、殲擊機、殲轟機、轟炸機、偵察機、預警機、反潛巡邏機、電戰機和直升機等,編有航空兵師(旅)。陸戰隊主要由陸戰步兵、兩棲裝甲兵、炮兵、工程兵、艦載直升機航空兵、兩棲偵察兵、防化兵和通信兵等構成,編有陸戰旅。岸防部隊主要由岸艦導彈部隊、高射炮兵、海岸炮兵等組成,編有岸導旅、高炮旅等。
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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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
更多資訊:中國軍用飛機列表
在2016年珠海航展上表演的運-20A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成立於1949年11月11日,經過近70年的建設,空軍已經發展成為一支多兵種組成的戰略軍種,具備了較強的防空和空中進攻作戰能力,一定的遠程精確打擊和戰略投送能力。空軍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國土防空,保衛國家領空和重要目標的空中安全;組織相對獨立的空中進攻作戰;在聯合戰役中,獨立或協同陸軍、海軍、火箭軍和戰略支援部隊作戰,抗擊敵人從空中入侵,或從空中對敵實施打擊。空軍實行空防合一的體制,由航空兵、防空兵、空降兵以及通信、雷達、電子對抗、防化、技術偵察等作戰保障部(分)隊組成。空軍在重要戰略方向和重要目標區域設有軍或相當於軍的基地。航空兵由殲擊、殲擊轟炸、轟炸、預警、偵察、電戰、運輸航空兵以及作戰保障部(分)隊組成,主要機種為殲擊、殲擊轟炸、轟炸、預警、運輸、電戰、偵察、作戰支援等,通常按基地、旅(團)、大隊、中隊體制編成。航空兵基地一般下轄2-3個航空兵旅(團)和駐地場站,航空兵旅(團)是基本戰術單位。由於武器裝備和擔負的任務不同,各類航空兵旅(團)編制的飛機數量,通常在20-40架之間不等;飛機和飛行員(機組)之比,通常是1:1.2。防空兵通常按旅、營、連體制編成。空降兵按軍、旅、營、連體制編成。
截至2020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有約39.8萬名現役軍人,外界估算現役有飛機5,200餘架,(註:所有戰機數量僅為軍事研究機構根據公開資訊與衛星照片保守估算,未曾有中國人民解放軍方正式公布真實數量[51]。)其中包括近2,000架戰鬥機、400餘架轟炸機、450餘架戰鬥轟炸機、450餘架運輸機和空中加油機、各型電子戰機和帶有攻擊力的教練機、不明數量但可信相當龐大的自製無人機等[52][53]。
空軍只負責建設管理,作戰指揮則由戰區負責。空軍由空軍機關、戰區空軍、旅(團)構成。空軍下轄東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5個戰區空軍和1個空降兵軍,以及各類院校、科研試驗機構等。戰區空軍下轄航空兵基地、地空導彈旅、高炮旅、雷達旅、電子對抗旅以及其他專業勤務部隊。空軍編有多所院校。
火箭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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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節尚無參考來源,內容或許無法查證。 (2019年9月2日)
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火箭軍
東風-21D型反艦彈道導彈
中國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組建於1966年7月1日,原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部隊」。2015年12月31日,第二炮兵更名為「火箭軍」。經過50多年的發展,火箭軍已經建設成為一支精幹有效、核常兼備的戰略力量,具備陸基戰略核反擊能力和常規導彈精確打擊能力。中國人民解放軍火箭軍由戰略導彈部隊、戰役戰術常規導彈部隊以及相應作戰保障部(分)隊組成。其中裝備戰略核導彈的戰略導彈部隊是中國實施戰略威懾的核心力量,由中央軍委直接指揮,主要擔負遏制他國對中國使用核武器、遂行核反擊和常規導彈精確打擊任務;戰役戰術常規導彈部隊裝備常規戰役戰術導彈,遂行常規導彈火力突擊任務。
火箭軍作戰指揮權高度集中,實行中央軍委、火箭軍、導彈基地、導彈旅的指揮體制,部隊行動必須極端嚴格、極端準確地執行中央軍委的命令。火箭軍由核導彈部隊、常規導彈部隊、作戰保障部隊、院校、科研機構和機關等組成。導彈部隊編有導彈基地、導彈旅和發射營,作戰保障部隊編有情報偵察、通信、測繪、氣象、電子對抗、工程、後勤和裝備等技術專業保障部隊,院校編有指揮學院、工程大學和士官學校,科研機構編有火箭軍研究院。
東風-31洲際彈道飛彈發射車
火箭軍遵守國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貫徹自衛防禦核戰略,嚴格執行中央軍委命令,以保證國家免受外來核攻擊為基本使命。火箭軍所屬核導彈,平時不瞄準任何國家;在國家受到核威脅時,核導彈部隊將提升戒備狀態,做好核反擊準備,懾止敵人對中國使用核武器;在國家遭受核襲擊時,使用核導彈,獨立或聯合其他軍種核力量,對敵實施堅決反擊。火箭軍常規導彈部隊主要擔負對敵戰略戰役重要目標實施中遠程精確打擊任務。
軍事航天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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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航天部隊
網絡空間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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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網絡空間部隊
信息支援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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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信息支援部隊
中國人民解放軍信息支援部隊於2015年12月31日成立[54]。2024年4月19日,戰略支援部隊被撤銷,同時相應調整前戰略支援部隊中的軍事航天部隊、網絡空間部隊領導管理關係[55]。
聯勤保障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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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條目: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
中央軍事委員會聯勤保障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成立於2016年9月13日,由武漢聯勤保障基地及其領導下的無錫、桂林、西寧、瀋陽、鄭州等5個聯勤保障中心(分別位於東、南、西、北、中部五戰區)組成。這支部隊的前身主要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武漢後方基地和各大軍區聯勤部。
聯勤保障部隊是實施聯勤保障和戰略戰役支援保障的主體力量,是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倉儲、衛勤、運輸投送、輸油管線、工程建設管理、儲備資產管理、採購等力量,下轄無錫、桂林、西寧、瀋陽、鄭州5個聯勤保障中心,以及解放軍總醫院、解放軍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按照聯合作戰、聯合訓練、聯合保障的要求,加快融入聯合作戰體系,提高一體化聯合保障能力,努力建設一支強大的現代化聯勤保障部隊[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