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用更通俗易懂的方式,逐段重写这篇文章: 第一段(核心规则): 日内瓦公约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则,藏在1977年附加议定书的第一议定书第42条里。这条规定写得明明白白:从失事飞机上跳伞逃生的飞行员,在飘落过程中就像个活靶子,但任何人都不能朝他们开枪。不过有个重要例外——如果这个飞行员落地后立刻抄起武器反抗,那就可以还击了。但要注意,这条规定可不适用于那些专门执行空降任务的伞兵部队。 第二段(保护原因): 为什么要特别保护跳伞的飞行员呢?因为他们跳伞往往是被迫的——要么飞机中弹起火,要么机械故障。一旦离开飞机,飞行员就失去了作战能力,跟普通老百姓没两样。这时候攻击他们,就像对手无寸铁的平民开枪,既残忍又违背人道主义精神,在国际法上会被认定为战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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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段(全面失控): 战争后期,苏军也不太遵守这条规则。尤其在东方战场,日军根本无视日内瓦公约,认为击毙飞行员可以永绝后患。 第十二段(法律完善): 现行的日内瓦公约在1949年修订,主要保护战俘和平民,而对跳伞飞行员的专门保护要到1977年附加议定书才明确。二战时期这个领域还是法律空白,导致很多悲剧发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